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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二手车买卖时鉴定评估业务前期洽谈哪些内容?

所属分类:公司新闻    发布时间: 2020-05-27   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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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洽谈是承接评估业务的首步。洽谈的主要内容有车主基本情况、车辆情况、委托评估的意向和时间要求等。通过业务洽谈,内蒙古汽车租赁公司建议您应初步了解以下情况:

二手车

业务洽谈是承接评估业务的首步。洽谈的主要内容有车主基本情况、车辆情况、委托评估的意向和时间要求等。通过业务洽谈,应初步了解以下情况:

(1)车主情况

车主,即二手车所有人,指拥有车辆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。了解车主是否拥有车辆处置权,委托者是否车主,车主/委托者联系方式等单位/个人信息。

(2)评估目的

评估目的是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的具体类型,以此选择计价标准和评估方法。一般来说,委托二手车交易市场评估的大多数是交易类业务,车主要求评估价格的目的大多是作为买卖双方合作的参考价。

二手车交易市场

(3)评估对象

二手车辆的评估

评估对象即了解车辆的基本情况:车辆的使用性质,型号、配置、生产厂家及出厂日期,初次注册登记日期、行驶里程,车籍,来历,手续是否齐全,是否年检,车辆户籍所在地等。不仅要了解评估对象本身,还应了解评估对象相关的拓展知识,如该款新车的市场售价、市场保有量、生产厂家信誉、本地市场该车型的现实价格等。

对上述基本情况了解清楚以后,就可以作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。如果接受委托,就要签订内蒙古二手车买卖的鉴定评估委托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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